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政策、法规,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和旅游行业管理的规章,参与市其他部门拟定与旅游产业有关的规章制度。
(二)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旅游资源的功能区规划和配置;依法做好全市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和旅游新业态的规划与开发;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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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负责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负责会议组织,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干部培训、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
政策法规协调科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旅游科研和课题研究工作,提出旅游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各类旅游行业服务标准;承担旅游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市旅游国际化建设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跨部门综合性问题;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研究处理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办有关旅游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市旅游行业的法制建设;指导旅游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旅游年鉴、大事记和史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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