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全市教育发展与改革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调研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教育领域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等有关工作;指导教育和信息化网络安全工作。
(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指导教育质量监测,负责对全市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
(三)人事科(挂教师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评优和表彰奖励立项、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职称的申报、组织评审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类名师、名校长及省级特级教师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受援地区教师在我市培训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市教育建设项目的规划并推进实施;负责规范全市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学校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资金监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市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贯彻执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统筹规划全市普通高中布局,承担普通公办高中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市直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籍管理、课程和教材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德育、民族教育、社会实践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科牌子)。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实习实训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拟订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专学校设立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市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联系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统筹协调驻日照省属高校科研平台、智库和大学科技园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类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招商引资促进工作。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及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疾病防控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工作、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
(八)安全管理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及稳定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