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人才工作具体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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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安全、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检查、规章制度建设、综合治理、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二)综合科。综合协调各科室、单位重点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管理和宣传工作。协调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事项。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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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6名、纪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55名(30正〈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各1名〉、25副)。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2名。
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现任领导
李新亮,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市行政学院副院长。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分管科室:规划财务和基金资金监督科、信访科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少强
副局长:慕羚
副局长:邵中健(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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