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潜江市城乡规划局(潜江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和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并参与制定全市城乡规划和测绘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指导市级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区镇场和乡村各类规划。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城乡规划区内各项规划的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四)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许可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负责乡村规划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负责收取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负责市级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市级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地方人民政府履行区镇场村规划区内的规划监察工作。
(六)负责全市土地储备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七)负责全市城乡雕塑、景观规划设计、重要地段街景设计、建筑装饰设计、重要公共建筑室内外设计方案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设计市场及规划设计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档案管理。
(九)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负责地籍测绘的编制和地籍测绘管理;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负责地理信息管理、测绘资质管理、测量标志的维护与管理、测绘项目登记与备案管理、测绘成果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管理及地图审查等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内设机构
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
负责起草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协调处理机关各项事务;负责组织协调局长主持的或局长承接的各种会议;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监察、保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党务、政务、机关事务工作的检查、督办和落实;负责上传下达和文电的收发、整理及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议案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规划管理科(挂村镇规划管理科牌子)
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和把关工作;参与建筑放验线工作;负责全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规划管理业务培训工作。
(三)规划编制科
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方案的专家论证会;负责承办局业务会;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设计市场及规划设计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