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招商引资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投资服务的政府实施办法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投资服务的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毕节市七星关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投资服务并督促检查,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组织参与招商引资的协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和协调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为各界人士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三)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纲要,配合区直有关部门编制全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对外发布区级重点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负责跟踪、督办和协调落实全区签约内外资项目的审批、注册和开工建设工作;负责督促已批内外资项目资金到位工作。
(四)负责组织策划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的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国内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参与国外及港、澳、台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全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洽谈等有关工作。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及负责对单位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加快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进程。
(六)联系指导毕节市七星关区驻外招商联络处的业务工作。
(七)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投资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提出使用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的意见、建议,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八)负责及时受理外来投资者投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选址等初期工作,帮助外来投资者做好办理相关手续和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与国内、省内友好城市的联络、协调交往工作;组织协调区域性经贸交往活动。
(十一)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全区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和新措施,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及经验。
(十二)做好招商引资宣传工作,营造全区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字综合、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督办检查工作;协调各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信访、机要、文印、文书档案和保密等工作;负责财务、公产、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和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二)招商引资科
负责筹办省内、省际、区域性招商引资、项目推荐;负责做好境外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争取国外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投资贷款,引进国外资金参与我区经济建设;负责客商考察、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协议的起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招商引资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区内外经济合作的综合材料;负责收集、整理、储存、运输、开放和利用国内外的经济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经济协作信息网络;负责对外经济协作和横向经济技术联合的咨询和服务,促进与周边省(市、区)和沿海城市的物资、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邀请和洽谈等有关事宜。
(三)项目管理督办科
负责全区国内外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负责提出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和对全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及奖惩的意见,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调度,按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项目落地推进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加快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进程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协调、服务和督办。
(四)投资环境协调科(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
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改善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承担投资环境考评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开展营造投资环境的具体业务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政策的落实情况、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督促检查;负责受理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诉,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处理投诉案件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对批转有关部门承办的投诉案件进行督促检查,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协调,确保投诉案件办理落到实处并对典型投诉案件进行通报;负责维护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投资信息科
负责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编印《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册》和《投资指南》;负责完善和管理区招商引资网站;负责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动态,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决策依据;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宣传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管理;负责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信息、简报、专刊等编发。
(六)对外招商联络联系办公室
负责各招商分局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帮助各招商分局积极开展洽谈对接、政策咨询、项目落地、手续办理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对各招商分局与区直各部门招商项目的认定;负责对各招商分局的目标任务分解,月、季度、半年、年终的统计和考核;负责各招商分局财政经费预算及所有支出费用的审核把关。
下属1个事业单位:项目代办服务中心
负责代办区级政府行政部门审批项目的相关手续;为外来投资商提供咨询、考察、洽谈等服务,协调解决投资者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来我区考察的国(境)内外客商做好在产业园区内的选址、项目落地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接待工作,为来我区考察的客商介绍我i区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安排参观、座谈,推介投资项目和合作对象,提供陪同考察、调研等服务;;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及法规的咨询;负责区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中止等事项的咨询及项目报批材料的整理工作;负责区级在谈、在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协助客商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财政登记、外汇登记、海关登记、印章刻制、企业代码、银行开户、基建等手续、协调解决客商需要服务的其他事项;代办涉及市、区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审批的有关事项,完成市代办中心交办的事项;承办区商务与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按上级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