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和资源节约等事务工作;监督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财整体供的统计经费。
执法监督科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起草全市地方统计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对涉及统计的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使用情况。
综合科
组织实施全市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建议。编辑《齐齐哈尔统计年鉴》等资料性书籍。承担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系统宏观经济分析研究,组织协调全市统计科研工作。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对市直和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核算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工业和能源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企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节约状况的统计监测。负责环境综合调查统计。指导和协调行业能源统计工作。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投资科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贸易外经和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和部门服务业等统计数据。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人口就业和社科文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劳动工资、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社会、科技等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农村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