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内警务管理;协助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干部教育;负责本地区司法考试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及依法治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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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督办、文电处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网站管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护等事务工作。
(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处
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情况的综合;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贯彻落实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强制隔离戒毒所做好“四无”(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无所内案件)工作;指导、监督戒毒场所管理工作;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准假、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及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基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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