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参与拟订干部人才援派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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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人才股、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服务指导股、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股
领导分工
贾宏英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局全面工作
马新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办公室、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人事人才股、社保局、农保局、信访稳定、基金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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