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本辖区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区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为市公安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2、组织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查;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
6、组织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预防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实施治安处罚;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企业事业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实施公安民警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
14、承办市公安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负责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承办分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的日常公务;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公安统计、文件收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吴莺莺)
2·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负责全县公安指挥调度,及时接警、出警、处警。(负责人:管志云)
3·政工科
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和队伍管理工作;协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在职在编民警;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公安宣传、岗位培训、警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组织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负责人:张坚)
4·刑警大队
分析刑事犯罪的特点、规律,适时提出对策;担负全区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负责刑事侦查的基础建设;为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科学技术保障。(负责人:庄剑平)
5·警务保障室
申报、分配、管理警用装备和各种经费,审计公安内部的财务,负责全局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李井文 )
6·国保大队
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收集情报信息,提出对策,严密侦察控制;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事件实施侦察处置;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依法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人:彭培福)
7·督察大队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受理单位和个人对民警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警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查处民警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警纪的行为;受理民警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研究、分析信访的情况,调查核实信访案件和线索,回复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负责人:高翔)
8·户政科
指导派出所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负责人口统计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户籍管理办法。(负责人:王群)
9·法制大队
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对看守所、拘留所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刑事、治安案件审核把关;担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少管申报工作。(负责人:曾庆龙)
10·信息通信科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和通信系列安全保护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其联网工作;监控、侦查全区计算机信息犯罪案件;综合处理公安通信信息资料。(负责人:宋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