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协调全市质量工作,拟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2、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建立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仲裁检定。
3、负责全市标准化、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计量和认证认可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实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
5、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的监督管理工作。
7、管理和指导所属单位、所属协会和社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