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群众体育骨干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组织参加和举办全国、全省、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上级委托的体育竞赛,指导开展行业性运动会。
(四)协同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和学校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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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中心各科室工作;承担本单位综合性政务、事务工作。起草全市全民健身综合性规划、计划草案和文件材料,统筹推进全市全民健身各项常规工作;承担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相关制度措施和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群众体育骨干培训;按照职责分工和主管部门委托,承办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相关工作,协助举办和组队参加全省及全国农运,会、民运会、残运会、职工运动会;培育和发展国家级、省级群众体育品牌赛事;组织开展国内外群众性体育交流活动;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承担全市群众体育表彰奖励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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