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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内设机构

综合一处。承担省长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工作。

综合二处(挂会议处、办公室牌子)。承担省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专题会议会务的筹备、组织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承办省政府和省政府党组综合文秘工作;承担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职能。

综合三处 (挂文电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各类公文的收发运转和印鉴、档案、电子公文的管理职责;承担公文审核把关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清理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秘书一处(挂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军地联络处牌子)。负责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研究工作;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秘书二处。承担民族宗教事务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研究并拟定全省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秘书三处。办理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政、商务流通、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政府法制、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文电、会议、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四处。办理科技、金融、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文化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旅游、政务公开、青海湖保护利用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五处。办理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信访、粮食和省政府地方志、参事室、研究室、新闻办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六处。办理农牧、水利、林业、扶贫、供销合作、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七处。办理工业、企业改革、信息化、国资监管、园区经济、国土资源、监察审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安全生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学院、地质勘查、测绘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八处。负责办理民政、市场监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秘书九处。负责办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商务流通、生态及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放管服改革协调处(挂省政府审改办牌子)。承担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省政府总值班室。承担省政府总值班室工作。

信息处。承担全省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调研分析和综合反馈工作,采编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全省政府系统信息业务工作。

人事处。承担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调整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挂职干部、公务出国(境)人员选派、政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办公厅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及考勤管理职能,办理机关干部职工请假休假报备事宜;承办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等方面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行政处。承担省政府办公厅财务、总务、公务、车辆管理等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干部职工保健服务和机关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服务工作;协调指导省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监督检查厅属财务独立单位的行政后勤工作。

保卫处。承担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政治保卫和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公安、武警和信访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上访群众的疏导、劝解工作,维护办公厅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承担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等工作;承办政法、检察、法院、国安、公安等方面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办公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办公厅党组综合文秘工作;承办纪检、统战、党建等方面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离退休干部处。承担办公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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