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有2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研究室、法规室(申诉复查复议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教信息网络管理室(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八执纪监督室、第一至第七审查调查室。
下属2个事业单位:驻马店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和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技术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32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体制改革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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