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二)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二)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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