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措施。
二、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工作。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及其他教育和教育事业单位。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基础教育改革,提高育人质量;实施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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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与总结及其他重要文稿等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宣传(信息、新闻、舆情)、保密、计生、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志编撰和教育大事记的整理工作;统筹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教育工委日常工作事务;负责领导交办任务的督查督办和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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