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承担登记范围内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及名称登记注册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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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议会务、新闻宣传、舆情管理、新闻发布、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运行等工作;拟订并协调和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考核;负责后勤保障、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牵头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调研课题的起草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基本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规划、绩效管理、会计及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组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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