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职能划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将城市门牌和路牌的管理与设立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入市民政局。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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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计划生育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民政系统特殊工种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审核上报工作;开展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承担社会工作人才登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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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二)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濮阳市行政区划图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三)濮阳市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四)濮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仍隶属于市民政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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