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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场监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
公众号ID:pldscjg
公众号分类: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普兰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平台dlpldgsj@126。com。

开发/运营主体: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主体: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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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普兰店市场监管是由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普兰店区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位于渤海街100号三川大厦,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该局承担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现任局长李新斌,设副局长丁正维、王霞、刘勇。内设16个科室及铁西、丰荣等10个基层监管所,形成覆盖全区的监管网络,负责市场主体登记、反垄断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22项核心职能。

作为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该局统筹食品抽样检测工作,2024年通过招标第三方机构完成多批次检测并公示结果。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4210·09万元,因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并入较上年增长30·41%,其中食品安全抽检专项预算230万元。2025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补充机械、药学等专业人才,强化基层执法力量。

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管理,依法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权限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质量发展制度和措施。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诚信计量体系。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发展。

(十四)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相关事项的通报、咨询和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颁布实施地方中药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制度,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拟订全区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二十二)对大连市普兰店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业务指导管理职责。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局 长 李新斌

副局长 丁正维

副局长 王 霞

副局长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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