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一、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更多「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市民政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局属单位
局属单位——平顶山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任务,筹集公益金;负责我市福利彩票投注站的审核、报批、设置、变更、形象建设和业务培训及彩票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定额度内电脑彩票奖金兑付;负责督导(市、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工作。
局属单位——平顶山市民政工业公司
…更多「局属单位」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