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单位
自治区看守所: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负责看守、教育、管理工作。
机场公安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空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与民航公安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的业务衔接工作。
自治区强制医疗所:接收被强制医疗精神病人,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治疗、管理、救助工作。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自治区公安类高等院校,列入公安系列,面向全区公安机关培养公安专门人才,同时承担全区公安民警在职培训、公安理论和实战研究及应急处突等职能。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