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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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监督部:负责公安纪律监察工作,以及各级纪检部门部署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工作;负责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负责内部执法监督,对部分刑事、治安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参与公安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听证工作,办理全市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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