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公安厅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和指挥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各种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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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1)强化对全市公安工作的宏观决策、指挥、协调的职能,加强对有关公安工作的跨地区(跨国)重大行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置。
(2)加强治安管理职能,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做好维护我市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
(3)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
机构设置
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审计科,户政科,出入境管理处,法制科,预审监管科,警卫科,计划财务科,装备科,科技科,宣传科,信息通信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行政科,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科,港口分局,防城分局,治安警察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行动技术支队,网络警察支队,特警支队,交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边防支队,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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