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2006年11月24日经过辽宁省人民政府和2007年1月30日经盘锦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是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政府工作部门,于2007年5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从6月1日起施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负责行使城区内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房产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对环境保护、工商行政、民政管理、公安交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规定等,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队风队纪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
(三)负责市辖区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乡住房建设、公积金管理等全部行政处罚权。
…更多「机构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应急、政务公开、人事编制、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党群、精神文明和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行政编制5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提报、解释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业务指导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案件文书、档案管理和案卷评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执法检查、信访维稳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派出机构
1,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台子分局(正科级),承担双台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责,完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行政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2,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兴隆台分局(正科级),承担兴隆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责,完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行政编制4名;设局长1名。
…更多「派出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由德宏同志:负责全局的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德深同志:负责财务、机关事务工作;规划监察、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噪声、临时性拆迁工作;负责经济项目引进工作。分管办公室、城管治安大队、机动执法大队、规划执法大队和辽滨执法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曲万春同志:负责对行使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房产、民政、工商和环保社会生活噪声等方面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局内部相关业务标准制定及行政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城镇“绿叶杯”竞赛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检查、评比工作。分管综合管理科、执法监察大队。
…更多「现任领导」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