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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监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内蒙古
公众号ID:nmgscjg
公众号分类: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重要信息解读相关政策提供政务服务。

开发/运营主体: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主体: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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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内蒙古市场监管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2018年11月12日,新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

机构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垄断行为查处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的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职责,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职责等进行整合,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同时,组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机构职责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处。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考核工作。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直属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

(一)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1·研究、建立、保存、维护、使用经国家批准建立的计量基准、标准和自治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承担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开展强制检定、计量校准、测试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3·承担计量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0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处级领导职数73名〔35正(含食品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各1名,市场稽查专员5名)38副(含机关纪委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各1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吴振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宝锋

党组成员、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宁云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仲家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党支部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入选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武警内蒙古总队医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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