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译审职责。
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承担统筹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作审查说明,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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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张 任
张任,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8月出生,宁夏同心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法制办公室主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亢 晟
亢晟,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12月出生,宁夏中宁县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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