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和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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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应急、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衔接政务服务窗口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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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2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行政编制总数的10%以内控制使用)。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系统工会主席1名;科室正、副科长共10名(其中公务员管理科按副科级高配科长1名)。
党组书记、局长汪恭远同志 主持本局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晓阳同志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工作。分管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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