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
贷记+电子钱包卡
根据宁波市民卡公司和各发卡银行贷记卡申领标准,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收入的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联合发卡银行申领。具体详见申领时提供的市民卡领用合约和章程。
借记+电子钱包卡
根据宁波市民卡公司和各发卡银行借记卡申领标准,发行对象为符合发卡银行规定的申领条件的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申领应符合国家实名制有关规定,开户应采用实名,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联合发卡银行申领。具体详见申领时提供的市民卡领用合约和章程。
非实名制电子钱包卡
非实名制电子钱包卡不记名,申领时无需提供身份证明,交易时不需要进行密码验证和身份验证。具体详见申领时提供的市民卡领用合约和章程。
注:以上文字未经明示,解释权以申领时联合发卡银行提供的市民卡领用合约和章程为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