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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督查督办、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机关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来信来访、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本区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规划股(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办公室)。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编制专项规划;分析研究全区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提出相应对策措施;提出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负责区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编制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协调编制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和下达预算内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方面工作;承担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下达区级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范;编制并实施年度发电、用电计划和电力运行调度;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区粮食、棉花、食糖和食用油储备,负责在岳地方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区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研判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年度区级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建议,编制下达区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库项目储备及系统维护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和省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四)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承担区政府管理的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推进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落实政府定价目录内的教育、中小学课本及教辅材料印张、养老、殡葬、有线电视安装、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处理、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等服务价格政策及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各种培训类收费的监管;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拟订全区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调控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并组织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拟订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交通运输、停车服务和收费管理政策及标准;负责认证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定价目录内水、电、油、气等商品价格。参与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体制改革工作和商品价格监测工作。

(五)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包括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相关依法行政和法制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的审核,承担区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罚。

(六)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区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更名为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七)区价格认证中心、区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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