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和指导县市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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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衡阳市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衡阳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和政务协调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咨询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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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衡阳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衡阳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衡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彭顺利
衡阳市民政局局长、民革衡阳市委会主委:金姗姗
衡阳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宁俊祺、曹丹、文鸣、颜洪波
衡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桂林
衡阳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唐昌平、陈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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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1月8日,入选第七届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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