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政策措施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
(四)负责规划组织市内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全市社会宣传工作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市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市各新闻单位、协调中央和省驻通新闻单位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拟订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发行复制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有关国内报刊社、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新闻网站驻通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工作。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闻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八)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九)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重大电影活动。
(十)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市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二)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全市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南通文化走出去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对外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相关采访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十五)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以及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正科职干部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新闻、思政、社科和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岗位培训。
(十六)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日报社、南通广播电视台。受市委委托,代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十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