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直属基层检察院,受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领导并向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负责。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发生在南宁铁路局所辖跨越广西、贵州、广东3省(区)的湘桂、黎湛、河茂、南昆、益湛等铁路干线以及广西沿海铁路(合资)中应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参与铁路治安综合治理;依法立案侦查应由本院管辖的涉铁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办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其他案件;依职权开展队伍建设和行政装备、检察技术等工作。负责上级检察院交办及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