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广州市明亮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筹集、管理和使用扶贫助学福利基金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来源于公众募捐、社会募集、企业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州市民政局。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99号万科派广场a栋1020室
第七条 本基金会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八条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