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和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六、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八、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干警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职能转变和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