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共眉山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负责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领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审批市直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心组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科级干部培训的指导和考评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与区县直机关工委的联系;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