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3年7月。辖区地处三明中心城区,是三明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面积353平方公里。辖区内包括两个镇(陈大镇、洋溪镇),三个街道办事处(列东街道、列西街道、徐碧街道),二十四个居委会、二十三个行政村。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三明市梅列区东安新村69幢,现有干警、职工112人。正式在编干警中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占86%,法学研究生(含在读)占8%。
机构设置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生态资源庭)、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调解速裁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审判庭和政治处、纪检组、监察科、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共计17个部门,以及宣传技术科、涉法事务管理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
法院建设
近年来,梅列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与服务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优化窗口服务。设立政务网站公告、12368电话语音查询、手机短信等诉讼查询平台。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告诉讼流程。开通网上诉讼服务、语音热线,为当事人提供远程诉讼预约立案便利。安排程序法官、导诉员每日轮流值班,解答当事人咨询。采取上门立案、邮寄立案、备案登记等措施,努力解决当事人“立案难”问题。2实现司法公开动态化。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建立数据化、动态化的司法公开互助平台。完善司法公开硬件设施,将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情况等信息向当事人全方位动态化公开。3、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集控中心建设,构建网格化司法服务。拓展司法服务的广度和宽度。其中,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以涉法社会管理服务为中心,将服务横向延伸至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并建立辐射公安、工商、劳动、医院等部门的司法服务网络;审判标准网格化服务不仅为当事人提供民事、刑事、执行等不同领域、不同范围的标准化服务,在立案、庭前、审理、判后等不同的诉讼程序中,也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庭前指导、庭审引导、判后答疑和执行提示,解决当事人“诉讼难”问题。
所获荣誉
2011年2月18日,梅列法院少年审判庭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和福建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福建省巾帼文明标兵岗"荣誉称号。2011年3月20日,梅列法院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网络宣传工作表现突出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2011年5月1日,梅列区人民法院被福建省红十字会授予“红十字人道荣誉奖”荣誉称号。2011年8月15日,梅列区人民法院因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2011年9月28日,梅列区人民法院被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省公务员局、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福建省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12月23日,梅列法院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评为“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2011年12月27日,梅列区人民法院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6月27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被中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2年12月30日,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2013年1月15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2013年3月4日,少年庭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公务员局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9月,梅列区人民法院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2013年11月18日,梅列法院刑事审判庭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1月11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3年度信息工作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八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