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贯彻计划、办法和措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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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局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本局重要会议,外事接待;负责本局的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工作,负责管理水电、卫生等后勤工作。负责学校教辅用书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等工作。
二、人事股
指导全区本系统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接待来访群众等;负责中小学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分管范围学校各类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同人事部门做好中小学选招公办教师、教师资格的考试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表彰教师的有关工作;承办本局与下属中小学的人事组织工作;承办本局与下属单位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本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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