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三)立法科。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审批科)。审核报送市政府讨论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实施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
(十一)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组织人事科。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
(十三)宣传教育科。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政治部。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和宣传教育科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