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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罗源县
公众号ID:luoyuanpro
公众号分类:未归类
关于公众号: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推进检务公开,传播检察正能量。

开发/运营主体: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是罗源县司法机构。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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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是由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1955年前,罗源县未成立检察机构,检察职权由县公安机关代行。1955年3月,成立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业务隶属闽侯地区人民检察分院领导。

机构简介

配干部3人,其中代理检察长1人。1956年,县检察院业务划归福安地区人民检察分院领导。1959年11月,复归闽侯地区人民检察分院领导。院内设3个股(同闽侯县)。1961年11月至1963年8月,县人民检察院曾划归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之后又划归闽侯地区人民检察院领导。

1967年3月,“文化大革命”中县人民检察院被撤销,由县人民保卫组取代。

1978年11月,复设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业务隶属宁德地区人民检察分院领导。同时,成立县检察委员会。院内设机构5个科室(同闽侯县)。1983年5月,县人民检察院业务划归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1990年,内设机构增为8个科室(同闽侯县)。1994年,内设机构增为11个科室,共有干警33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11人,助理检察员9人,以及书记员、法警等。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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