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简介
本会主管单位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登记机关为连云港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为安徽省工商联和连云港市工商联的团体会员。本会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驻连云港市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的监督管理。
入会指南
本会发展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承认本商会章程并在连云港市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性组织或与经济工作有关的安徽籍或在安徽学习工作过的企业家、个体经营者及专家、学者、社会名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商会。
一、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商风良好;
(二)承认并履行本商会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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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连云港市安徽商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连云港市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安徽籍公民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以“促进安徽、连云港两地经济发展,团结协作、合作多赢”为宗旨,发扬徽商“贾道儒行、厚德载物”之精神,继承徽商“诚实守信、互助合作”之传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推进两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达成资源共享,用热血奉献连云港,以真诚回报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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