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各项决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本镇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保密、机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具体事务工作;组织起草以镇党委、人大、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及机关各类文字材料的收发、印制、传递及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本镇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信息的搜集和传递;负责本镇机关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全镇法制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执法监督工作,对本镇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管理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手续;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纠正执法违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承担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信息服务;制定全镇普及法律常识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各种经济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推动全民创业;负责全镇农业和扶贫开发的有关工作;负责全镇各种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拟定本镇扶贫综合开发的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农村低保、救灾救助、民族宗教和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镇社会公益性事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优抚、社会救助、双拥共建等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镇防灾减灾、救灾救济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本镇卫生、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有关卫生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的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调查了解本镇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了解、掌握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指导交通运输管理站开展业务工作。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镇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农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有关群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整合工作力量,集中镇级职能部门直接调处化解群众信访事项;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镇信访工作;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信访动态,报告工作情况,为镇党委、镇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按照县级各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给水尾镇的经济社会行政管理权限,依法履行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规范标准,并对本镇范围内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事业单位
一、水尾镇农业服务中心,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的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本镇农业种植、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业等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型农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服务;负责本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卫生防疫的技术指导服务及农牧渔业技术培训;负责本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水尾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本镇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本镇优抚安置、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对象的调查、审核和物资、资金的管理、发放;负责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水尾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科技文化宣传教育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本镇科技、文化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本镇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阅览、体育等社会文化公益事业;负责本镇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和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本镇科技、文化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水尾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的项目开发、城乡发展规划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组织本镇镇、村规划、城镇设计和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设计农村房屋建筑立面效果图;负责本镇、村规划行政许可证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本镇、村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及规划实施中间巡查和竣工规划认可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本镇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本镇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以及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水尾镇林业站。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的林业发展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负责推广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为林农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执行国家有关狩猎和猎捕工具管理规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组织群众防治森林病虫害;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等部门管理当地集镇竹木市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森林防火队伍;制定和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搜集、统计、上报森林防火信息,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险等级信息;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水尾镇应急管理站。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对已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水尾镇残疾人联合会。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的残疾人事业服务。
(二)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建言献策;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培训、文化、体育、辅助器具供应、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同等参与社会生活;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建立残疾人家庭信息低端平台,管理好残疾人档案;指导辖区内村(社区)、居委会残协开展工作。承担党委、镇政府和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八、水尾镇计划生育协会。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的计划生育事业服务。
(二)业务范围: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计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参与党委、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组织开展富有鲜明特色的人口计生群众性宣传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为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服务,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知识,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会员和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提供服务,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帮助解决群众尤其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组织指导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推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反映计划生育群众的诉求,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九、水尾镇交通运输管理站。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通村公路养护管理、路政执法、农村客货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管理辖区内水路、陆路运输市场;对辖区内的各种经济成分的运输车、船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含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管理辖区内搬运装卸市场;负责辖区内运输船舶、渡口以及河流的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内汽车修理业和船舶修造业的安全管理,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十、水尾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
(二)业务范围: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保障工作;受理辖区内的治安问题、矛盾纠纷、群众诉求,负责分流指派、协调督办的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列出排查任务清单,指导隐患排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安建设、预防处置突出风险的服务工作;承担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工作,推动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完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水尾镇政务服务中心。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
(二)业务范围: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进驻部门(单位)设立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性收费、公共便民服务等事项;对进驻部门(单位)受理、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办;协调各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许可、核准及备案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统计、公告以及相关工作;协调重大项目的联合审批和部门(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受理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监督整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受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各项服务;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水尾镇财政所。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各项财政收支使用管理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办理各项财政收支资金的缴拨业务,监督检查有关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经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三、水尾镇党建工作站。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基层党建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统筹抓好乡镇党建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党员培训,指导发展党员,加强党员(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和服务;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和本级党委的决议,
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收集村情民意,当好党委参谋助手;
做好党费收缴、党费公示等工作;加大宣传先进党组织、优
秀共产党员事迹,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党代表联络服务、乡镇党代表年会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党建特色活动,在加强农村民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举办各类活动,
丰富和提高基层党员群众的文化生活与思想素养;指导基层
党组织实施六个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建设,·
规范党员定期教育培训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
十四、水尾镇乡村振兴工作站。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乡村振兴工作提供管理服务。
(二)业务范围: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2·开展调查研究,编制乡镇乡村振兴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村实施乡村振兴综合开发工作; 3· 拟定乡镇乡村振兴项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乡镇乡村振兴项目的考察、评估、申报与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5·负责乡镇乡村振兴的统计与监测工作; 6·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工作; 7·承担乡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8·承担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乡村振兴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水尾镇水利站。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水利事业提供管理保障。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开展水利建设;负责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执行国家有关水资源管理规定,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内的防洪抗旱工作;组织开展防洪抗旱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防洪队伍;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处置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搜集、统计、上报防洪抗旱信息;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六、水尾镇新场移民小区社区服务中心。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移民社区提供管理保障服务。
(二)业务范围:做好移民小区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做好移民群众在子女教育、看病就医、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做好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服务,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户籍落实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完善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协调抓好便民利民“六个一”服务工程的打造;做好搬迁移民劳动力摸底登记,协助抓好劳动力就业培训和就业引导。建立移民劳动力台帐、劳动力培训台帐和劳动力就业台帐,促进搬迁群众一户一就业;做好安置点产业培训、资产运营等工作。组建建筑施工、家政服务、卫生保洁、物业管理队等,培育和壮大小区经济、弱加算我发展能力。做好小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增强小区移民群众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教育搬迁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通过开展文化服务活动,促进文明小区建设,提高小区文明程度;做好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区防控机制,确保小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小区基层党建工作,确保移民小区服务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十七、水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水尾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全镇退役军人提供综合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负责开展拥军优属服务工作;负责开展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