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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林业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定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区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报批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定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申报实施市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提出本级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林业行业统计。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承办林业及生态建设、林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制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监督、指导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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