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国家、省审计法规、规章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制定有审计内容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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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泸州市审计局设11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行政机构,2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卫、信访、保密、宣传、外事、新闻发布、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编制全市审计工作计划;起草机关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文件;综合考核区审计机关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审计业务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金审工程”,负责机关政务网络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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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局长:王雪莉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晓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蓉波同志:分管财政审计科、内部审计监督指导科(审计执行督查科)、泸州市审计学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古刚同志:分管电子数据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计算机技术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习兵同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外资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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