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档案,保密、保卫、接待、信访、卫生、考勤、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编制、人事、劳资、年度考核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采购、资产、车辆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
负责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促、考核,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执行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报备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矿、公安、交通、建筑、建材、机械、冶金、消防、农业、农机、林业、水务、国土、邮政、电力、电信、质检、商贸、食品药品、文化、教育、卫生、气象、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上述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参与上述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部门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监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负责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工作;
负责本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执法培训工作;协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全县预防职业病的摸底、登记、上报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非煤矿山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推行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参与查处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参与调查处理上级批转或群众举报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隐患信件;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安全许可审核颁证管理工作;
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上述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