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机关行政管理与接待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宣传、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负责承办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管理行业内侨务和外事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和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性交通规章、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承担局机关与市直交通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四)规划计划科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标准;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批、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航道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技术改造、招商引资及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五)基本建设科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工程招投标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批;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市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六)交通运输管理科(加挂娄底市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和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以及运输线路、运力、站场等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负责交通运输业户和交通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和协管运输及相关业务价格;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应急客货运输工作;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已运营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政策;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相关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市内民用机场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
拟订全市道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突出事件应急处置和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财务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