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和区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备案,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参与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八)完成经开区党工委(区委)、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