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制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全区住房相关指导性文件;负责制定住房保障标准。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及租金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查和条件认定及资格取消工作;承担公共租赁用房的租金收缴工作;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目标,指导和监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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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内部审计股)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文电、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负责会议组织协调、对外联络、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行政效能、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人员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师、技术工作等级的评审和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及代管单位的财务内审工作;协助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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