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地方药品标准。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综合财务处(科技规划处与其合署办公)。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应急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监督实施实验室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管理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