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协同配合驻常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处置、业务发展和消费者保护等协作机制。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
(二)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领域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配合驻常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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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配合驻常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形势,研究拟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协同配合驻常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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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及分工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空缺,主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等方面工作,分管资本市场处。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建华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喻良骝,协助开展企业上市等方面工作。
赵苏洪同志负责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协调服务、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分管银行保险处、地方金融监管一处、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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