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相关工作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或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领导分工
杨学文(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市民族宗教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杨建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局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保密、档案、财务、干部人事、招投标、佛教、道教、民间信仰、宗教团体建设工作、机关政务和事务协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负责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局工作,分管办公室、宗教业务一科、宗教团体科。负责局长委托的其它事项。
…更多「领导分工」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财务、人事、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承办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事宜,接待少数民族参观考察团(组)并承担其他接待任务;管理民族工作经费;;负责机关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