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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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农民工工作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信访办公室)1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区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才交流中心、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区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仕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欣珉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 剑
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夏亚莎
党组成员、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蒋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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